新华视点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回应哪些关切

栏目:政策法规 · 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时间:2026-10-08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回应哪些关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0月8日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以规章形式,将企业实施劳动管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

随着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持续增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将着力保障该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9月25日,在河南省焦作市温县街头,一名外卖员为顾客送餐。新华社发(徐宏星摄)

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多元,与传统用工有较大差异。征求意见稿将新就业形态细化为三类具体形态。

一是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适用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对于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平台企业通过劳动规则、指令组织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新型用工关系,平台与劳动者应签订用工协议,同时规定如果平台与第三方共同实施劳动管理的,应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主体间权责边界;三是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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